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9
浏览次数: 1796
来源: 党校
作者: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为加强对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认真学习新党章,深入理解党的基本知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发他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引导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负责审定。

    二、培训时间

20184中旬5中旬

三、教学安排与培训报名

1.按照校党校第二十期教学计划(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各分党校须于415日前开班。根据学生学员实际报名情况设教学班,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各1名。原则上每个分党校应单独开班,如学员人数较少(不足30),在向学校党校备案协商后,可就近跨学院组织教学班

2.所有教工学员和机关党委学生学员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培训,其他学生学员由各分学院党校分别负责培训。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各分党校按照党校教学计划须于520完成教学任务后,由校党校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员管理

1.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和机试成绩综合决定。平时成绩由各分党校根据学员培训期间表现确定。平时成绩为优秀的学员,可在机试成绩基础上加1~3分。最终成绩必须60分以上才能结业

2.评优表彰。各分党校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实施,并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优名单报校党校,经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表彰。上报的优秀学员最终成绩须在90分以上,优秀班干最终成绩须在80分以上。

    3.违纪处理。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分党校作出处理,报校党校备案。

    4.档案管理。各分党校要做好学员报名册、成绩册及学员考勤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圆满完成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并将学员报名表教学计划加盖公章44(下周三)交学校党校教务科(区逸夫楼319),同时发送电子档至校党委组织部(党校邮箱org@gzu.edu.cn

联系人:肖敏;联系电话:88292659

 

    附件:1.贵州大学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计划

              2.贵州大学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