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结合2022年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与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全国宗教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重点进行新时代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合格党员教育,进一步加深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历史和传统、党的思想理论的理解,帮助发展对象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深入了解党内生活的规则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参加培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应是各基层党组织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并取得党校学习结业证书,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培训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1月。
三、培训方式与安排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原文自学、参观学习、讨论交流、专题讲座和知识测试等5个环节。培训教材统一使用《新时代党员培训教程》(李建军主编,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
前三个环节教学不少于10个学时,由各分党校在11月25日前组织完成,要安排学员到党建思政文化中心等校内场馆进行参观学习。
第四环节工作由学校党校集中组织开展,各学院分党校相关人员、学生班干参与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环节为知识测试,由学校党校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员管理与考核
1.班干选配。各分党校要按照每30名学员配备一名班干、每10人为一个学习小组的比例,严格推选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学员担任班干和小组长。班干根据学校党校及分党校安排,组织本班学员认真参加各环节学习;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笔记心得督查和相关组织工作。
2.考勤管理。自学环节由学员根据时间节点自行安排并做好学习笔记,交流研讨环节分小组进行,由小组长主持,若学员旷课1学时,或迟到、早退达到3次,或因私请假超过4学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当日考勤情况由小组长报班干汇总。学员请假须提前申请,经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根据情况进行补课。在专题讲座环节,不得以任何事由请假,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课堂纪律。在自学、交流讨论及专题讲座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听讲、积极发言、认真做好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违反课堂纪律(如睡觉、上课时中途离开等)3次以上,自学阶段笔记少于30页,集中培训阶段笔记少于20页,笔记中无心得体会或不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字迹潦草,完成质量较差的,培训定为不合格等次。所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知识测试前统一收齐后交至党校办公室检查。
4.学员考核。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将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参加培训及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发展。为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基层党委要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学员教育管理,妥善处理违纪学员,并报送学校党校备案。
2.做好防控,确保安全。学习培训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切实保障培训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培训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期间,按规定佩戴口罩。
3.认真组织,及时报送。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将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教学计划经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于10月26日前将PDF扫描件及电子档(Word或Excel)发送至学校党校邮箱:fwang5@gzu.edu.cn,纸质档自行存档。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请大家摸清底数,认真核对,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作更改。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培训情况(纸质稿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报送学校党校备案。
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