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十五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
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结合2022年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十五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与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时事政治及《新时代党员培训教程》(李建军主编,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中央和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重点进行新时代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合格党员教育,进一步加深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历史和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使发展对象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了解党内生活的规矩、原则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参与党领导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参加培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应是各基层党组织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并获得党校学习结业证书,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本次培训由党校集中安排,培训时间为2022年4月至5月。
三、培训方式与安排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原文自学、讨论交流、专题讲座培训和基
本知识测试四个环节。培训教材统一使用《新时代党员培训教程》(李建军主编,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一、第二环节不少于10学时,由各分党校在4月30日前组织完成,通过马列读书会等形式搞好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督促检查学员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
第三环节工作由校党校集中组织开展,培训不少于6个专题(24个学时)。各学院分党校相关人员、学生班干参与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四环节为基本知识测试,由校党校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在5月下旬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员管理与考核
1.班干选配。各分党校要按照每30名学员配备一名班干、每10人为一个学习小组的比例,严格推选具有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的学员担任班干和小组长。班干负责统筹本班学员的整体学习进度安排、签到、考勤笔记心得督查,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笔记心得督查和相关组织工作。
2.考勤管理。自学环节由学生根据时间节点自行安排并做好学习笔记,交流研讨环节分小组进行,由小组长主持,若学员旷课1学时,或迟到、早退达到3次,或因私请假超过4学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当日考勤情况由小组长报班干汇总。学员请假须提前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同时根据情况自行补课。在专题讲座环节,不得以任何事由请假,迟到或早退达到2次,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课堂纪律。在自学、交流讨论及专题讲座中,学员要
专心听讲、积极发言、认真笔记、撰写心得。若违反课堂纪律(如睡觉、上课时中途离开等)达到3次,自学阶段笔记少于30页,集中培训阶段笔记少于20页,笔记中无心得体会或不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字迹潦草,完成质量较差的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所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知识测试前统一收齐后交至党校办公室检查。
4.学员考核。培训结束后校党校将组织统一测试,测试时间暂定5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是其入党的前提条件,也是党员发展的重要程序之一,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参加培训及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发展。为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基层党委要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学员教育管理,妥善处理违纪学员,并报送校党校备案。
2.做好防控,确保安全。学习培训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切实保障培训工作安全顺利开展。培训开始前14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不参加培训;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不参加培训;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感染的人员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认真组织,及时报送。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将学员报名表和教学计划经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于4月8日前将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校党校邮箱:gddx2019@126.com。
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