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党校〔2019〕1号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系统了解党的纲领、性质、宗旨、组织原则及党员标准,熟悉清楚入党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程序,进一步明确入党目的和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学校2019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负责审定。培训时间为2019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二、培训报名与教学安排
1.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所有教工学员和机关党委学生学员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培训,其他学生学员由各学院分党校分别负责培训。
2.各分党校须于4月10日前开班,并按照校党校第三十期教学计划(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同时,根据学生学员实际报名情况设教学班,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各1名。原则上每个分党校应单独开班,如学员人数较少(不足30人),在与校党校协商备案后,可就近跨学院组织教学班。
三、培训考核与评优表彰
1.成绩评定。各分党校须按教学计划于5月1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校党校将于5月下旬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员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机试成绩综合决定。平时成绩由各分党校根据学员培训期间表现确定。平时成绩为优秀的学员,可在机试成绩基础上加1~3分。最终成绩必须60分以上才能结业。
2.评先推优。考试结束后,各分党校须在一周内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本期培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并将评优推荐名单上报校党校。上报的优秀学员最终成绩须在90分以上,优秀班干最终成绩须在80分以上。
四、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有关分党校的培训。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学员管理,妥善处理违纪学员,并报校党校备案。做好学员报名册、成绩册及学员考勤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2. 严格教学,保证质量。各分党校要结合党课教材、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2月27日正式公布)以及学校工作和培训对象的思想实际,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要充分发挥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职组织员的作用,妥善安排授课教师,认真组织备课,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 及时上报,认真总结。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须将学员报名表和教学计划经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于3月22日(本周五)前送交学校党校教务科(北校区逸夫楼319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校党委组织部(党校)邮箱:org@gzu.edu.cn。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培训情况、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纸质稿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报学校党校备案。
联系人:肖敏;联系电话:88292659
附件:1.贵州大学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贵州大学党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计划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