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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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培训教材:1.《党员发展对象与新党员培训教程》(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校党委书记陈坚主编);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贵州省高等学校党校教材(试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编写)。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应是各基层党组织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校考试并获得党校学习结业证书,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人员。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确定发展对象人员名单后报校党校教务科。校党校根据上报人数情况分批编班安排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为四个环节,采取班级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环节为原文自学,第二环节为讨论交流,第三环节为专题讲座培训,第四环节为基本知识测试。

第一、第二环节由各分党校在集中培训开始前自行灵活组织(1031日前完成),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可通过马列读书会等形式搞好专题学习讨论,学员应有一定的学习笔记和培训心得,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各分党校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第三、第四环节工作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开展(1120日前完成),集中培训课程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分党校相关人员、学生班干参与管理服务、考核考评等工作。

   四、考核与考评

   学习培训结束时,由校党校对每个发展对象进行考核、考评,并将考核考评结果反馈给各分党校,作为确定发展对象是否能够入党的必要条件。相关培训记录由校党校存档。

前三个环节的学习表现作为平时成绩,总分为100分,85分以上者定为合格,主要考察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具体分值由班主任在第一次开班学习时公布,得分计入本期培训成绩。第四环节基本知识测试采取开卷考查方式集中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查成绩达60分以上者定为合格。平时成绩与考查成绩均合格者,由校党校颁发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各分党校要于1015日前举行开班仪式,分党校校长要在开班仪式上作专题辅导讲话或报告。

  (二)各分党校要按照每30名学员配备一名班干的比例,严格推选具有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的学员担任班干,并全力配合校党校管理学员班干和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三)全体培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必须向班干书面请假。上课期间,必须认真听讲,做好自学学习笔记和讲座学习笔记。除特殊情况外,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不得发展入党。培训成绩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发展入党。

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须930日前将《贵州大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送交学校党校教务科(北校区逸夫楼318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校党校邮箱gzdxdx@163.com

   联系人:肖敏;联系电话:88292659

 

   附件:1.《贵州大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安排》

   2.贵州大学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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