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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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作用好的大学生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负责审定。

  二、 培训时间

  2016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三、教学安排与培训报名

  1.所有教工学员和机关党委学生学员由校党校统一培训,其他学生学员由各分党校自行负责培训。要按照校党校第二十五期教学计划(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并根据学生学员实际报名情况设教学班,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副班长各1名。原则上每个分党校应单独开班,学员人数较少(不足30人)的,向学校党校汇报后,可就近跨学院组织教学班。

  2.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各分党校按照党校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1210日前)后,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计算机网络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员管理
  1.
学员成绩,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学习成绩计算办法》计算。机试成绩满分100分,机试成绩必须60分以上才能获得校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平时成绩和学习心得成绩由各分党校计算,机试成绩80分以上且平时成绩90分以上的学员,方可入选优秀学员或优秀班干。
  2.
评优工作,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实施。各分党校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优名单报校党校,经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表彰。同时,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对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员违纪,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分党校作出处理,报校党校备案。
  4.
各分党校建立并自行保存《党校学员学籍卡》。

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圆满完成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并将学员报名表和教学计划加盖公章,1020日(下周四)前送交学校党校教务科(北校区逸夫楼318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校党校邮gzdxdx@163.com

  联系人:肖敏;联系电话:88292659

 

  附件:1.贵州大学党校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计划

  2.贵州大学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