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机关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二十四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团组织推优、党小组推荐、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培训资格由各分党校负责审定。
二、 培训时间
2016年4月至6月。
三、教学计划与报名
1.各分党校根据校党校第二十四期教学计划(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教学计划、学员报名表加盖分党校公章,并附电子文档,于
2.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生报名,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设教学班,人数较多的分党校可按每班80人至100人编排,不足60人可就近跨学院组织教学班,每个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副班长各1名。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计算机网络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员管理
1.学员成绩,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学习成绩计算办法》计算。机试成绩满分100分,机试成绩必须60分以上才能获得校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平时成绩和学习心得成绩由各分党校计算,机试成绩80分以上且平时成绩90分以上的学员,方可入选优秀学员或优秀班干。
2.评优工作,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实施。各分党校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优名单报校党校,经校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表彰。同时,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对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员违纪,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分党校作出处理,报校党校备案。
4.各分党校建立并自行保存《党校学员学籍卡》。
请各分党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加强学员管理,圆满完成本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附件:1.党校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计划;
2.党校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生)学员报名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