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结合2015年我校部分学院调整重组的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新成立的学院中设立分党校,并进一步明确分党校的职责,希望各分党校按职责认真、扎实开展好工作。具体如下:
一、增设分党校名单
1.阳明学院分党校
2.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
3.烟草学院分党校
二、分党校职责
1.按照学校党校以及学院党委的要求,负责培训(或联合培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党员的日常教育。
2.积极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育,努力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增强党性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激发学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努力争取入党、做合格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按照学校党校教学培训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负责分党校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落实、授课教师的聘请、结业考试(考核)、学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归档工作;按照学校党校统一发行的教材组织教学;使用网络党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组织学生参加网络考试;每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总结及学员成绩册,按时报学校党校备案,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4.根据党校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分党校的自身建设,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校,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5.接受学校党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学校党校及其它分党校的联系,互相支持,互相交流,促进分党校工作更好地开展。
6.积极进行党建工作特别是党校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推进党校工作新发展。
三、分党校的组织管理体系
分党校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分党校副校长。各分党校应指定兼职工作人员或联系人至少1名,负责分党校的日常工作和与学校党校的联络工作。
请各新成立分党校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